早寫過很多父母都是 該堅持不堅持
不該堅持的 卻很堅持
詳見這篇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oonriver-dream/article?mid=2463&prev=2464&next=2462
該教的不教 不該教的就很堅持
也印證了佛所說:末法黑暗時代,讓人死亡的原因有很多...。
也許生了怪病 也許自己想不開
是不是呢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3歲童 伴母枉死
不滿夫揑兒管教 婦燒炭葬2命
2012年04月16日 蘋果日報
【林世雄、曾雪蒨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一名婦人疑不滿丈夫以體罰方式管教三歲的獨子,與其大吵後攜子離家出走,昨早被丈夫發現她和兒子在車內燒炭身亡,丈夫激動地拍窗大喊:「為什麼會這樣?」警方指出,死者三天前才報案指控丈夫打小孩,被通報為高風險家庭。警方前晚一度找到離家的母子兩人並通知家人到場,但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。
警方調查,死者陳姓婦人(三十六歲)與林姓男子(四十一歲)結婚四年,兩人育有三歲獨子,與公婆及丈夫的四哥同住在中市梧棲區一處透天厝。
林家一家三口一年多前的合照,看起來和樂融融。翻攝畫面
夫主張應適度體罰
林男四哥指出,弟弟在當約僱人員,為照顧妻小及分擔房貸,周休假期還兼差,弟妹原在銀行工作,結婚後辭職,上周姪子要上幼稚園,弟妹才開始到中市一家銀行當總機。而弟妹主張給孩子愛的教育,弟弟卻主張適度體罰,兩人常為此口角。
警方調查,上周五深夜十一時許,林男跑到四哥房間說:「剛剛我輕輕揑了小孩大腿一下,我老婆打電話報我家暴。」林妻此時已抱著小孩站在門外,沒多久警方到場,林妻駕車跟警方到派出所。
警方轉述,林妻到達派出所後,情緒激動哭著說:「我老公打小孩,我要跟他離婚。」不過林小弟神情自若,在派出所跑來跑去,還天真的比著左大腿說:「我不乖,爸爸打我這裡。」女警檢查林小弟大腿,未發現傷勢,但仍將案列為高風險家庭個案,通報家暴中心後讓母子離去。
死者親友到車旁認屍時,悲傷痛哭。李明憲攝
夫拍窗:怎會這樣
前天下午五時許,林男打電話至派出所稱妻子整晚沒回家,要求調閱其通聯紀錄並協尋,當晚十時四十五分,巡邏警方攔查到一部紅燈右轉的小客車,發現駕駛就是林妻,遂通知林男到場後離開。
林男告訴警方,他坐上駕駛座打算載妻兒回家,但妻子不願意、還作勢跳車,情緒激動,他於是通知四哥、四嫂到場勸解,還打電話請岳母安撫但也無效,只好把兒子留在妻子身邊離開,妻子還承諾:「你打手機來,我會接。」
昨天早上六時許,一夜無法入睡的林男開車到住家附近尋找妻兒,在離家約三公里處路口發現妻子座車,妻兒都在後座,兒子把頭靠在妻子大腿上,看似睡得很安穩,以為沒事,不料林男一打開車門,聞到一股濃濃炭火味,妻兒均已氣絕身亡,他激動拍窗大叫:「為什麼會這樣?」路人聞聲報警。
燒炭的車內留有林小弟的玩具劍。林世雄攝
「孩子非父母財產」
死者娘家家屬聞訊從彰化趕來撫屍哀號,令人鼻酸。警方在車內找到一鍋燒過的炭火、一支噴燈及一張發票,證實死者前晚買了鋁鍋、噴燈,已有尋死意圖。檢察官昨下午會同法醫相驗,初步研判,母子兩人都是死於一氧化碳中毒。林男並向警方及社工表示,妻子最近疑有躁鬱傾向,情緒起伏大,但不肯就醫。
內政部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委員黃瑞汝昨沉痛呼籲:「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,千萬不要自己想不開還帶孩子一起走。」黃瑞汝指出,攜子自殺的不幸一再發生,顯見政府生命教育做得不好,也未落實《家庭教育法》中,建議結婚前應接受四小時包括親子教育、兩性溝通等內容的性別教育課程。他認為,很多年輕夫妻挫折容忍度、EQ都不夠,警方或社工在處理相關問題時,可多花時間了解,必要時應通知其他家屬將幼童帶離父母身邊。
被通報高風險家庭
兒福聯盟中區辦公室主任林武雄說,通報為高風險家庭後,社工須五天內訪視,「但對這個個案似乎仍措手不及,難挽回悲劇。」他建議,警方完成疑似家暴案件筆錄後,可請當事人喝杯茶,提供家暴因應宣導單張,「拖延時間緩和心情,或許可避免不幸發生。」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