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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在台西藏人福利協會


前言
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條:「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。」第七條明訂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」,旨在維護國內各宗教之權利與自由。


由於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,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完整的保障,從事宗教活動的自由及宗教結社的自由,也受相對的保障,從而使得臺灣地區宗教信仰得以蓬勃發展,你可以喊你的哈利路亞,我也可以唸我的六字真言。但是,近來西藏佛教在臺灣所享有的信仰宗教之自由,卻受到無理的攻擊和誹謗而未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。


在世運、花博、捷運站出入口、法會入口、人潮集中的街道小巷,到處都有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長期持續地散發惡意攻擊藏傳佛教的數以百萬計的文宣小冊子;在學校,校長會接到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書寫的一封信,附帶惡意攻擊藏傳佛教的書籍與光碟;在家裡,信箱被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模仿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的攻擊藏傳佛教DM霸占;在各大報,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屢屢編造假象來刊登攻擊藏傳佛教的廣告;在網路,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以真心新聞網為基地,大量散播污衊藏傳佛教的資訊。在正覺教育基金會所在的大樓,電子看板更是不分晝夜地以不堪入目的文字攻擊藏傳佛教……而最主要的是,所有這些文宣的內容都不是真實的。


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近來以諸如此類的方式,透過各種管道進攻藏傳佛教。「正覺教育基金會」蓄意提供不實資訊,文宣書籍顛倒黑白,誣指藏傳佛教莫須有的罪名,惡意影響人們對藏傳佛教的觀點,干擾藏傳佛教徒的生活,抹黑藏傳佛教徒的清白,種種誹謗行為之目的,顯然是要阻礙台灣人信仰藏傳佛教,意圖破壞台灣廣大藏傳佛教信徒受憲法保障之宗教自由。


如果蕭平實與正覺教育基金會對藏傳佛教的指控屬實,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向警察局報案?為什麼不向調查局檢舉?為什麼不向媒體爆料?為什麼不走民主社會一般人的正常管道?


尤有甚者,蕭平實及正覺教育基金會,以保護台灣女性為藉口,謊稱藏傳佛教之根本是男女雙身修法,不僅公然誹謗誣陷西藏佛教和僧侶,而且也誣指千餘年來信奉藏傳佛教的所有西藏婆婆媽媽之清白,侮辱西藏民族和全體西藏婦女。西方民主國家都有禁止散播民族仇恨或誣衊的法律,但在民主法治的台灣,這些刻意攻擊誣衊西藏民族和宗教的行為與謊言能夠暢行無阻,無法通過法令解決,實在令人不解。


令人疑惑的還有:蕭平實為什麼要誣陷藏傳佛教僧侶和信徒,以塑造臺灣人們的恐慌?為什麼要欺凌西藏民族?為什麼要侮辱西藏宗教?是何種勢力有如此巨大財力供他「專業」攻擊誣衊西藏民族和宗教?其背後的動機是什麼?


不論如何,面對這樣的攻擊和誹謗,我們不得已站出來捍衛我們西藏民族和宗教的尊嚴和清白,澄清事實,駁斥蕭平實們的無恥謊言。

未完,詳閱:


http://www.tibet.org.tw/news_detail.php?news_id=23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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