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寫太多了


簡單的寫 很多人都很驚訝


在民主和福利制度進步的英國 居然也會發生趁亂洗劫


那是因為教育失敗


已經擁有很多了 卻不知感恩和珍惜


不順利(例如失業或其它)馬上就怪別人


都是別人的錯 都是政府的錯


價值觀錯誤 以為只要有錢就好


所以即使是已經家境富裕了 還是可以趁亂去偷錢或愛瘋或電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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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1/08/13 19:41




(中央社倫敦13日綜合外電報導)英國倫敦暴動自在一週前爆發以來,已有1700多人在英格蘭遭到逮捕,法庭必須徹夜審理,才能應付不斷湧入的被告。



英國暴動6日在倫敦爆發,之後開始向外蔓延,連續4夜的瘋狂洗劫、縱火與暴力活動波及數以百計商家和許多建築物,至今造成5人喪生。



倫敦警方已依暴力、擾亂治安和洗劫等罪名將約700人移送法辦。倫敦市長表示,倫敦民眾希望看見相關當局對有罪者做出強硬判決。



以下是過去幾天極為轟動的逮捕事件:



奧運大使



18歲的艾夫斯(Chelsea Ives)是明年奧運大使,她是在母親的勸說下自首,她媽媽在電視畫面上看到她參與暴動。艾夫斯的母親告訴「電訊報」(TheTelegraph):「你怎麼能坐視不管,然後說『沒有關係』?我們看到有人沒了家,沒了商店。」



她說:「身為父母,我們必須說,『她不能就這樣假裝沒事』。」艾夫斯當奧運大使,之前才跟倫敦市長見過面,現在面臨對警車丟磚塊與搶劫的指控。她辯稱無罪。



● 最年輕的嫌疑犯?



「每日郵報」(Daily Mail)報導,在目擊者指出,一名11歲女童在暴動期間對兩面商家窗戶丟擲石頭後,這名女孩據稱面臨9個月的「委託令」(referralorder)。



這名女孩住在寄養家庭,每日郵報說,她拒絕向對她做出宣判的法官道歉。



● 芭雷舞者也趁火打劫



電訊報報導,一名17歲的芭蕾舞者,在自己搶劫的畫面登上報紙並在電視上播放後,向警方投案。電視畫面拍到她從電子商店摸走兩台電視。



● 優等生



19歲的蘿拉.強生(Laura Johnson)是富家女,也是艾克斯特大學(Exeter University)優等生,她被控在倫敦偷走價值數千美元的電子商品。電訊報報導,她辯稱無罪,但晚上7點後禁止出門,在出庭日來臨前,必須穿戴電子追蹤器。她的父母經營行銷公司。



● 社工



立志當志工的大學研究生芮德(Natasha Reid),在往麥當勞的途中偷走一家電子商店的電視機,她因為良心不安,向警方自首。據美聯社報導,一名法官告訴24歲芮德,她可能得坐牢。



● 小提琴小偷



一名想要成為音樂家的19歲男子,從遭人洗劫的樂器行拿走一把小提琴,後來遭到警方逮捕。每日郵報報導,他被判4個月的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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